党校支部学习制度
一、除遇全校性集中学习外,每周四下午各支部要组织本支部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时间,但每学期学习次数(包括全校性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十二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二、学习形式包括宣读、重点发言、讨论等。
三、学习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国法,党章,业务知识等。
四、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年至少撰写三篇学习心得和两万字的学习笔记,其中政治理论学习笔记至少一万字,文化业务知识学习笔记至少一万字。
五、各支部的宣传委员要做好支部学习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