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以及巴彦淖尔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党校(行政学院)或者其他认可培训机构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乡科级领导干部每5年必须到党校(行政学院)接受集中轮训,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提拔任用前必须经过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培训;同时将政法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基层干部等各类干部培训全面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规划,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
近年来,我校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锚定干部教育培训主责主业,与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紧密协同,分层分级开展常态化培训与政治轮训。2024年,举办各级各类主体培训班次119期,培训学员1.3万余人次,培训班次和培训人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4.54%和50.2%;2025年,持续深化主体班次规范化建设,举办各类主体班次109期,培训学员1.28万余人次,全面完成“应训尽训”年度目标。持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形成涵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履职能力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地方特色实践五大课程体系,2024-2025年累计开设专题182个,其中新开发专题107个,年均课程更新率超58%,打造了一批具有巴彦淖尔本土特色的精品课程与案例课程,多门课程入选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全区党校系统精品课、京蒙社院“好课程联评联展”好课程、沿黄九省区城市党校联盟精品课程目录,为巴彦淖尔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干部人才保障。